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20C/2021-0002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双石镇 成文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3-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石镇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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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双石镇
成文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3-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石镇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双石府发〔202141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石镇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双石镇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2021317

(此件公开发布)

双石镇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发〔20211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1年双石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对照本单位任务清单,逐项梳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各专题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2.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台账式销号管理。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点排查管理,及时更新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点台账,加大安全监管检查频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关闭煤矿后续安全管理;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管控,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行动,深化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金属熔融、涉危储存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对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防爆等重要大安全隐患;深化商场、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乡村旅游安全治理,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3.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立足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推动全镇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4.推进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按照全市应急管理准军事化标准规范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一服装要求,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应急服装。规范安监应急执法车辆保障,确保安全应急管理配备应急执法专用车辆。

5.推进安全应急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砖厂、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化监测监控系统,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6.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统灾报灾等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参加应急管理部网上大学习和市应急管理局专题培训班,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7.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大学习大宣教。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面向社会群众、学生科普宣教消防火灾、气象灾害等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加大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力度。

(三)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8.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安全技术、环保、生态修复三个标准要求,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行业淘汰落后工艺。全面开展政府办公楼消防设施改造;新安装农村公路护栏1.5公里。

9.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配合整治红花水库、梨树湾水库等病险水库,继续对岩湾、梨山坡、刘文超、蒋家院子进行监测监控。开展林区四清行动,维护防火通道1.5公里。

10.大力统筹城镇安全发展。健全城镇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场镇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强地下管线开挖、管线、化粪池、重大活动、娱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落实管控措施,夯实城镇安全基础,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下基础。

(四)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1.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重庆市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应急管理四大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2.压实镇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镇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落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应急办要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等职能职责。

1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承诺和举报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矿山、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技术方案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强化安全总监的决策参与权和考核否决权;落实高危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14.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15.开展执法攻坚行动。将监管执法作为部门履职重要标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必须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16.实施严厉的追责问责。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广泛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定情形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均要开展调查评估,对纳入监测范围、落实管控措施的责任事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7.强化风险研判与灾害监测预警。镇每季度、企业每月研判分析安全生产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和措施。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强化预警信息精准发布,提升预警响应效能。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河流、水库水情汛情监测;开展森林火灾易发重点时段、人群、区域及重大隐患治理;推进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集中开展培训和管理,实现镇、村(社区)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18.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强化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演练,落实事故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加快灾后倒损民房修复重建、水毁设施重建工程,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全面完成镇综合应急队伍、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担当。要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灾害教训,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要切实强化应急管理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努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二)严格督查检查。由镇安委办、纪检监察室等每季度对镇相关部门、村()“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强化季度通报、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等督查结果应用,推动工作责任、措施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惩。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部门和村(居)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对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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