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86T/2021-00097 发文字号: 永胜利路〔2021〕3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86T/2021-00097
发文字号: 永胜利路〔2021〕3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胜利路〔2021〕34号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胜利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将《胜利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胜利路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专项工作方案

为加快补齐街道村容村貌突出短板,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较真碰硬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农村全域“五净一亮”(道路净,家园净,田园净,水域净,林地净,观瞻敞亮)为目标,集中攻坚“清五堆”(垃圾堆、柴草堆、粪污堆、土石堆、杂物堆)、“治十乱”(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挂衣物、乱接线路、家禽乱跑、乱烧秸秆垃圾、乱堆柴草土石、乱放杂物、私搭乱建和乱贴小广告),实现乡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并长效保持。

二、工作机构

街道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具荣海党工委书记

张啸红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喻身兵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蒋家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维川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杨平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仕林党工委副书记

胡叶英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赵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何丰建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蒋勇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郭亮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人居办),由曾钦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显凤、王立建、王平伟、侯明生、蒋四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街道农服中心、建服中心、规环办、经发办(街道河长办)全体干部。

三、整治范围

街道8个村。其中堂皇坝村、杨广村为重点村,全域推进。其他村整治范围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为五沿地区(沿高铁两边,沿公路两线,沿河两岸,沿景区、园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可视范围内区域,其他为一般区域。

四、整治标准

(一)“家园净”

本方案中“家园”泛指农村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生活经营场所。

1.个人和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1)责任区域范围。居民户以建(构)筑物的起止为界,包括院坝及门前花池、入户道路;单位以项目建(构)筑物和流转土地、租赁空地边界为界,包括项目专用道路。

(2)责任内容。一是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无“五堆”,做好责任区内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二是包绿化美化。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悬挂物品等行为。三是包村容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村容秩序,维护门前及周围的卫生秩序,制止“十乱”现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2.农户庭院

村民农房正立面区域(含院坝及院坝左右两侧、围墙内外)应做到“一眼净”。具体要求是院坝内除规整放置美化用绿植花盘、垃圾桶、清扫工具、固定靠农户墙体安装的生产生活设施和设备、临时晾晒物品和停靠车辆外,不得堆放、吊挂其他物品。农房四周无垃圾散落、无畜禽粪便、无污水坑凼、无乱堆乱放。花池内无杂草枯树。排水沟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沙等杂物沉积。

柴草应码放整齐,堆放有序。树枝、竹子等细长型的柴禾,应先去掉叶子和去细丫枝,只留干枝,截成长短相当,扎成捆倚墙放置;玉米秆等秸秆类应进行捆扎后倚墙放置,宜少量存放。粗型木材应砍成条块状,横竖错落交替堆砌。重点区域摆放柴草位置统一在农房靠墙两侧或房屋后,一般区域可在农房正立面屋檐下堆放少量条块状柴禾(摆放长度不得超过2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底楼窗户下沿)。用于堆放柴禾和杂物的偏杂房应建于农房靠墙两侧或屋后,不能脱离农房墙体私搭乱建。偏杂房应结构完整,保持整洁,不得使用废旧材料拼装。房屋顶层堆放的柴禾,应进行有效遮挡。

(3)使用规范围挡和包裹布。围挡应选用竹、木、不锈钢铁丝、塑料纱布材质,同一处围挡应使用一种材质,颜色一致。围挡颜色可选用草绿、天蓝、黑色、竹木本色。禁止使用广告布、横幅、商品塑料袋、床垫、木门、木板、窗帘、床单等作为围挡材料。用于遮阳避雨、防止扬尘的包裹布可选用草绿、天蓝、黑色的塑料胶布。围挡和包裹布应保持结构完整、整洁美观,无法保持整洁的要及时更换。

(4)畜禽圈养,圈舍应保持整洁。禁止畜禽随地乱跑、人畜共室,应与人的活动空间有效隔离,实行圈养。不得将院坝整体围合饲养畜禽。圈舍应倚墙(房屋左右两侧或背后)而建。确因地理位置受限,农房两侧及屋后无可利用空间,可在院坝一侧规范搭建圈舍。脱离农户宅基地范围(包括院坝部分)搭建的各类棚舍,属私搭乱建行为,应全面拆除。露天式圈舍应使用规范围挡,用于遮阳避雨的棚顶可采用树脂瓦或竹木材质规范建设,不得拉接塑料布等作棚顶。圈舍内除养殖器械外,不得乱堆乱放任何物品,及时清除粪便,保持清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农户可白天利用水田放养鸭鹅等喜水禽类,放养区域应使用规范围挡圈养,及时清理从圈舍到水田通道间产生的粪便。严禁在农房四周低洼地或挖坑蓄水养殖,形成黑臭水体。重点区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家禽圈舍,应根据地形高低、周围掩体等情况,合理设置围挡高度和围挡材料间隙密度,以达到不可视效果为整治标准。

(5)农房及构筑物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现象。清除房屋墙体上的牛皮癣广告和废弃的大幅商业广告。无人居住危房,无残垣断壁。国省县乡道沿线可视范围内残垣断壁,暂时无法拆除的,应设置围挡有效遮挡。旧房拆除后,应在2个月内清除建筑废料和复垦复绿,未清除建筑废料之前应设置规范围挡有效遮挡。村委会应在建筑废料周边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牌,列明监督责任人,清料最后截止时间。新房建设期间,不得将建筑物料堆放于道路沿线。因特殊原因暂时中断建设,应将建筑物料等转移至农房两侧或背后,沙石类建材应规范包裹,农房正立面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6)室内应洁净宜居、物件摆放整齐,农具清洁安全存放,家具无积尘,天花板无蜘蛛网,无霉烂气味。厨房用具干净卫生。有独立卫生间,厕屋有墙、有顶、有门,清洁、无臭。化粪池无渗漏、无粪便暴露、无蝇蛆。过粪管、化粪池盖板等设施完好。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厂区内或流转的土地范围内,生产物资、机具应摆放整齐,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地面干净无垃圾,墙面美观无乱涂。不乱排污水,不乱堆乱放生产废弃物,垃圾及时清理。临路店铺应保持门面、墙面、牌匾干净整洁,不得超出门窗外墙外乱摆放、吊挂物品,以及从事买卖、加工、维修、制作等活动。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摆、不私拉线缆,店内要做到干净整齐。

4.施工工地现场应在外围连续设置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墙或围挡,同一工地应使用同一种围挡样式。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不得乱堆物料,工程完工后平整场地,保证路面完好,无堆积杂物。

5.使用村内空地堆放生产物资等的露天堆场,应在经许可的界限范围内连续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围挡,场内各类物料码放整齐,机械工具等停摆有序。不得在围挡外乱堆乱放,不得侵占公共区域筑墙围挡。不得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农房院坝作露天堆场。

6.驻村企事业单位应做到定时打扫、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定点存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内部及周边干净整洁有序,积极配合镇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田园净”

1.田间地头无乱搭乱围的围挡,无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无“五堆”,无废旧农膜,无秸秆、尾菜、生产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堆。

2.禁止使用露天粪坑,沤肥和蓄水坑应加盖板密闭。盖板应安装牢固安全。废弃的露天粪坑应覆土填埋。

3.畜禽养殖场以及工矿企业不得向田间地头乱排污水。

4.无露天焚烧行为或痕迹。

5.不得在田间地头私搭乱建。废弃的养殖圈舍应彻底清除干净。

(三)“道路净”

本方案中“道路”涵盖道路沿线所有附属设施。

1.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交通护栏无空缺、损坏、移位、歪倒。雨箅等设施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

2.道路两旁及绿化隔离带、边沟、涵洞、路桥等不见“五堆”。修剪过后的树枝及时清除,不得堆放在道路沿线。禁止在路面、护栏上晾晒物品。

3.垃圾收集点(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垃圾不满溢。垃圾箱(桶)应保持设施完好无损坏,盖板日常应处于密闭状态。

4.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

5.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的公交候车亭、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排列有序,保持整洁、完好无损。

6.村内道路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

7.村内施工工地出入口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地面平整,无坑洼,周边干净。无污水、无泥浆排入农村道路,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

8.行道树无死株,无危树危枝,树叶不影响电力、通信、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

9.电力、通信等立杆和空中架设的缆线整齐规范,不乱拉乱设。废弃的缆线和立杆应及时清除,管线“蜘蛛网”及时清理。各类立杆表面整洁,设施完好,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小广告。

10.无乱停乱放的废弃车、“僵尸”车。

(四)“水域净”

本方案中“水域”涵盖村内河流、水库、池塘、沟渠等。

1.农村水域水面清洁、无淤堵,沿岸整洁。

2.禁止在农村水域岸边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

3.河道应通畅、边坡整齐、设施安全、无垃圾乱堆,禁止在河道中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非法占用河道、破坏河道安全设施等行为。

(五)“林地净”

本方案中“林地”涵盖村内树林、竹林、绿地、村内空地等。

1.林地内无“五堆”。

2.禁止将危险物品、生活垃圾、建筑弃料等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至林地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3.禁止在林地内私搭乱建。

五、整治措施

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攻坚期和常态保持期。5、6月为集中攻坚期,攻坚结束后为常态保持期。

(一)建立三级联系指导督导制度。

1、建立街道联系指导督导队,由各驻村领导、1名街道人居办干部、1名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分别联系各村,负责对所联系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考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清洁村庄“擂台赛”等活动,对上级和本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验收,指导帮助村社和群众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结合区三级联检要求,每半月开展1次街道级检查评比,每周1次村级巡检,安排做好每工作日1次的日巡逻。

2、建立村级联系指导督导队,由1名村干部、1名驻村部门干部、社干部和新乡贤(党员、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成功人士等)代表组成,分别联系每个社,负责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发动,全面排查整改问题,每季度以社为单位组织开展1次清洁户检查评比活动并授牌。

3、建立社级联系指导督导队,由1名村干部、1名社干部和党员志愿者、保洁员(清漂员)组成,具体负责该社的人居环境清洁村庄工作,负责做好上级反馈督查问题的整改,动员指导辖区群众做好环境卫生,及时处置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问题,上报本级不能处理的问题。

(二)全面宣传,广泛发动,到户到人

1、发放一份倡议书。街道人居办牵头,拟定街道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倡议书,发放到辖区居住的所有群众,宣传到户到人。在集中攻坚期间,每日利用“村村通”广播做好集中攻坚行动的宣传。

2、宣传一份标准书。以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五净一亮”“清五堆”“治十乱”等清洁院落标准规范和重点任务制成清单,广泛宣传发放,让群众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3、签订一份承诺书。各村与辖区村社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新乡贤、企业(小商户)业主、种养大户、财政补助享受家庭、政府救济救助保障享受家庭等签订一份带头做好环境卫生、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的承诺书。

4、发放一份通知书。在全面排查、周检查、日巡查的基础上,对应由群众自行整改的环境卫生问题,各村向所涉群众发放一份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公共服务区域卫生问题由所在村、社组织进行整改。

(三)典型带路,示范引领,开展志愿服务和义务劳动

1、“八员”带头,做出榜样示范。充分发挥调动村社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新乡贤、新型经营主体业主和成功人士家属、离退休回乡居住人员、财政奖补享受对象、学生家庭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头做好家庭、厂区、园区清洁卫生,树立榜样和标杆,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

2、组织开展街道“西城星火”志愿服务,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集中攻坚期内,街道“西城星火”志愿服务队分片区深入各村,集中开展1次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志愿服务;常态保持期内,至少每半年开展1 次农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

3、组织村级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各村村社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新乡贤等参加。集中攻坚期内,参加人员分片联系各社,集中开展1 次志愿服务;常态保持期内,至少每季度开展1 次农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参加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义务劳动,各村辖区财政补助享受家庭、政府救济救助保障享受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由各村负责组织,每月至少参加3次以上的义务劳动。

(四)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做好重点区域整治

1、聚焦重点任务。广泛向群众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在集中攻坚期间,重点是围绕“五沿地区”,集中优先整治乱倒垃圾、乱拉围挡围拦、乱堆柴草土石、庭院乱放杂物、私搭乱建圈舍和乱贴小广告等。通过攻坚整治,实现街道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2、集中整合力量。配齐配强基层从事环境卫生的工作队伍,严格斗硬考勤考核,对各村保洁员、清漂员整合使用,统一调度、统一考评、分片负责,由各村负责具体片区划分、工作安排和考勤检查。对工作不尽责不认真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调整、辞退。

3、集中政策使用。对清漂经费、公路管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等街道相关部门涉农政策进行清理,集中使用,统一考评,及时兑现。由街道人居办和各联系指导督导组每月对各村进行检查打分,按8个村所得总分为基数,每村实际所得分值为系数支付政策补助,每季度兑现一次。

4、集中攻坚补助。各村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主动性,做好“门前三包”,整治“门前五堆”,“治十乱”。在集中攻坚期内,对群众新建、改建规范化鸡鸭养殖圈(舍、栏)且庭院清洁卫生达标的,新建、改建必备的规范、整齐、美观并能长期使用的围档围栏予以适当补助。

(五)完善群众考评,建立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结合换届之机,各村组织对村规民约进行更新完善,加入讲文明、讲清洁、讲卫生,“清五堆”“治十乱”,开展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内容,让养成良好清洁卫生习惯、打造良好生活环境成为每户群众的行为规范和行动自觉。

2、建立清洁文明家庭户评比表彰制度。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每季度开展一次清洁院落、清洁户等评比活动,各村民小组设立评比公示牌,对评比结果予以公示,在群众住房显著位置公开当季评比结果。评比结果分 “清洁示范户、清洁户、促进户、警示户”,对获评清洁示范户的可适当予以洗衣粉、肥皂等物质奖励,对警示户予以公开曝光。每年各村开展一次综合评比,对环境优美、干净整治的群众授予“清洁文明家庭”并予以物质奖励。

3、探索建立清洁卫生积分制度。在重点村探索建立清洁卫生积分制度。由街道联系指导督导组和村级联系指导督导组每月组织对辖区群众室内室外清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每户群众清洁卫生综合情况进行月评比、季汇总、年兑现,按照分值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任务,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党组织副书记专门负责,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村庄清洁行动中强化党建引领,让党员干部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干。

2、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督导考评工作机制,把日常督导考评工作情况纳入到各村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先、干部评先评优、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通过督导、督查、督办等方式,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继续用好正向激励措施,对村庄清洁行动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村继续给予激励支持。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真正做到群众事群众办、群众参与、群众监督。

3、推行网格化管理。各村要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合理区划、网格管理、定人定责、常态督查”的方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落实镇街、村和小组网格管理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

4、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要通过村里的大喇叭、村头的标语、路边的宣传画、门口的对联、网上的小视频等形式,多开展一些更接地气、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让农民成为清洁村庄的主角。二是要高度重视媒体报道,及时总结宣传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向街道及时上报信息和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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