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46 发文字号: 三教府发〔2023〕2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三教镇 成文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5-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教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46
发文字号: 三教府发〔2023〕2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三教镇
成文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5-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教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三教府发〔2023〕25号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教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居)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三教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教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永川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近年来,我镇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逐步实现法制化和规范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八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主的镇村社三级监测网络高效运转。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经过近年来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监测,目前无在册地质灾害点。

二、镇基本情况及今年地质灾害预测

我镇位于永川区北部,地势以低山、浅丘为主,海拔高度300-500米,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汛前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接近常年及2022年,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发育且受工程扰动影响较大区域,以及重要交通沿线可能发生危岩崩塌的区域、房前屋后边坡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段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二)重点防范区域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区域为人口密集的山区沟谷和丘陵低山地带,特别是辖区内处于西山背斜的煤矿采空区、矸石山及退耕还林地等区域。

(三)重点防范领域

今年我镇将重点防范工程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区域,同时也要防范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学校使用安全、矿山开发利用等相关建设领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坚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全面部署,合理安排;分级负责,重点落实”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确保各灾害点的监测与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人民政府镇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和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居)行政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要亲自抓,具体抓,做到层层抓落实。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镇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和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党群办、民政办、三教派出所、规建办、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建设环保中心、平安办、三教卫生院、三教规资所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孙恒同志担任。

镇成立应急抢险分队,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任韦任分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排危和疏散工作。

1.指挥部工作职责:

(1)根据永川区人民政府、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三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指挥部的具体工作任务。

(2)及时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向永川区人民政府及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级地质灾害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3)负责协调指挥各部门间的工作。

(4)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级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特别重大级地质灾害险情时,指挥长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5)应急抢险指挥部各组成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制定相应应急抢险职责,在本方案公布6个工作日内将应急抢险职责报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备案。

2.成员单位职责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区政府报告灾情,为上级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镇相关部门落实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统一调度救灾物资;负责落实镇政府抢险救灾有关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救灾专项资金,并会同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将全镇地质灾害变化情况收集整理上报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三教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指导各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应急分队和指挥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灾民基本生活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三教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镇规建办:具体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个案,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负责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房屋建筑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制定房屋建筑诱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各村开展相关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教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医疗器械、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镇财政办:负责落实救灾资金并及时调度,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二)预防为主,避免发生新的地质灾害点

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直接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项目、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从而导致新的地质灾害点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增加应急反应能力

认真落实《重庆市永川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制度。在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加强巡查和监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日常监测和巡查工作,为预测预报提供准确依据。在汛期,各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切坡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及时联系区地质地震监测站,在技术支撑单位指导下,加强对我镇地质灾害点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详细情况,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避灾、抗灾。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避灾意识

我镇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地质灾害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广大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减少和消除诱发地质灾害人为因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预测预警

(一)监测

指挥部应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镇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建成镇村社三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立即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二)报告

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或三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报告,也可直接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值班电话:023-49351002(白天)、023-49353576(夜晚)。

(三)预警发布

凡属重大以上地质灾害的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区应急局同意后统一发布。

六、应急行动

(一)应急响应

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并负责通知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进入抢险状态。应急抢险队接到灾情通知,应立即赶赴灾害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三教镇卫生院组成医疗小组立即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医疗救助;镇民政办负责受灾人员的临时安置;派出所、平安办负责受灾人员的疏散和治安保卫工作。

(二)、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区政府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紧急疏散灾区群众,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并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不间断地向区应急局报告。积极配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技术支撑单位确认的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地质灾害治理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引发,谁治理” 的原则,督促治理单位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制定各地灾点防灾方案

本着从实际出发,在《三教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指导下,认真组织编制我镇的各地灾点防治方案,落实各地灾点的监测人员和监测责任及资金,要求监测人员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在汛期做好监测记录,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发现险情在第一时间内报镇政府、三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或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落实地灾防治资金

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在向区政府及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以便顺利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治理和救灾工作。镇财政办和镇民政办必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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