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399/2021-00032 发文字号: 三教府发〔2021〕5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三教镇 成文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399/2021-00032
发文字号: 三教府发〔2021〕5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三教镇
成文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有效性:

三教府发〔2021〕53号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抗旱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居)、镇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永川区类似2006年特大干旱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防汛办发〔2021〕10号,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防抗干旱灾害应急能力,不断建立和完善防抗干旱灾害方案,最大限度地将干旱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使全镇农作物及各类经济作物在干旱情况下得到及时灌溉,确保全镇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镇水资源特点,按照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调配水资源,科学灌溉要求,特制订此抗旱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三教镇人民政府抗旱工作。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防抗干旱灾害实行镇长负责制。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成员有: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经发办、规建办、社事办、社保所、派出所、卫生院、各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旱情发生后,指挥部及时会商旱情及发展趋势,研究部署阶段工作,指挥全镇抗旱灌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有关抗旱工作。

3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1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防抗干旱应急预案的编制;检查和督促各镇(办)抗旱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干旱灾害发生后,及时通知各村迅速启动设备,投入抗旱灌溉。对抗旱出现的各类问题,争取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办公解决问题;负责全镇灾后工作的调查、核实和救济工作。

3.2 财政所:负责全镇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措,确保抗旱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及时组织发放群众抗旱所需资金贷款。

3.3派出所:负责全镇因干旱引发的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及时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3.4农业服务中:负责全镇天气状况的预测预报,定期发布气象信息及各地降水情况和土壤墒情;预测和预报全市中长期天气预报,为部署抗旱工作和领导抗旱提供科学依据。

3.5 党政办:协调、调动和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6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抗旱灌溉工作的宣传报道,力争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4 预防及预警

4.1 旱情信息监测、报告及预防

根据永川区气象局天气状况的预测预报,预测和预报全市中长期天气预报,定期发布气象信息及各地降水情况。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测报作物需水量、土壤墒情,田间蒸发量;测量各个支流的径流量,地下水的水位,水质监测等。

4.1.1 预防措施

旱情发生前,农业服务中心对抗旱工作进行周密的安排和精心的部署,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渠道的清理,发电机、水泵等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抗旱服务队提前做好节水工作。

4.1.2 干旱预警及发布

根据《农业干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及我市实际干旱抽水情况,干旱灾害预警,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干旱预警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干旱预警颜色根据旱情严重程度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5 应急响应

依据干旱灾害预警,特大干旱(Ⅰ级响应),严重干旱(Ⅱ级响应),中度干旱(Ⅲ级响应)和轻度干旱(Ⅳ级响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红色)

5.1.1 当全镇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特大干旱受旱面积占全镇区域耕地面积45%以上,旱情使农作物大面积枯死或需毁种、全镇缺水率在3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面临严重困难、社会经济发展遭受重大影响时,为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5.1.2 响应措施

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由镇长主持,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抗旱救灾大会,通报旱情,紧急部署,以解决缺水地区人畜生活用水安全,并尽量做好农田灌溉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发出红色干旱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调动全镇人民抗旱救灾。

指挥部成员分片包干抓抗旱。

应急办要抽调力量,组织充足的各类抗旱机具,及时解决在抗旱灌溉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设备问题,及时将旱情动态和人畜缺水情况收集上报。

5.2 Ⅱ级响应(橙色)

5.2.1 当全镇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严重干旱受旱面积占全镇区域耕地面积30~45%,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较大影响、镇缺水率达20~30%、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的情况时,为Ⅱ级抗旱应急响应。

5.2.2 响应措施

镇政府镇长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听取有关旱情和农作物生长状况汇报,分析旱情发展趋势,紧急办署抗旱救灾工作,加强检查指导。

防抗干旱指挥部及时发出橙色干旱预警信号,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投入工作。

抗旱办公室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同时派技术人员到各镇(办)进行抗旱灌溉技术指导。

5.3 Ⅲ级响应(黄色)

5.3.1 当全镇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2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中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镇区域耕地面积15~20%,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时,为Ⅲ级抗旱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镇防抗干旱指挥部发出黄色干旱预警信号。

防抗干旱指挥部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报旱情,并由成员单位组成检查团,深入一线,了解旱情及灌溉情况,指导抗旱工作。

各村积极做好抗旱灌溉工作,并及时将旱情发展、灌溉进度等信息反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应急办要抽调力量,组织充足的各类抗旱机具,及时解决在抗旱灌溉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设备问题,做好蓄水、引水、供水各个环节的工作。

5.4 Ⅳ级响应(蓝色)

5.4.1 当全镇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轻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省或区域耕地面积5~15%,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的情况时,为Ⅳ级抗旱应急响应。

5.4.2 响应措施

镇防抗干旱指挥部发出蓝色干旱预警信号,对村管区下达加紧抗旱灌溉通知。

防抗干旱指挥部研究部署防抗干旱灾害工作,通报旱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旱情发展趋势。

根据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迎战更大旱情的准备。

6 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作物受旱面积,受灾损失的统计;农业服务中心对灾后抗旱保墒和田间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实用高效的方法;应急办负责灾后工作的调查、核实和灾民救助工作;财政局负责申请灾后救助资金,并保证救助资金的及时到位,以便及时下发到灾民手中。

应急办要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专家对旱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并对抗旱预案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修订及完善。

7 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资金主要用于旱情出现后水库和塘池引水、蓄水、送水,城镇输水,农村人畜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及设备运行等方面。

7.2 物资保障

党政办设抗旱物资库,对抗旱物资有筹集、调拨、储备、使用的责任,及时对短缺及腐烂,霉变的物资添充、更换,使物资储备充足,并明确调拨、使用方案,在灾害发生后,努力做到调拨及时、使用明确、筹集有力、储备充足。

7.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11座水库、234座塘池、旱情出现后,各水库、塘池、分洪区加大蓄水,各村组自备井加大抽排,在保障人畜饮水的基础上,尽最大能力确保灌溉用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