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08D/2022-00011 发文字号: 青峰府发〔2022〕4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青峰镇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峰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08D/2022-00011
发文字号: 青峰府发〔2022〕4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青峰镇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峰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有效性:


青峰府发〔202241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青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2331

(此件公开发布) 


青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工作,防范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

二、工作原则

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能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事故,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将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努力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抗灾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提升我镇的防汛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提高对暴雨、雷电、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家园。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气象灾害预警防范责任制。镇长苏祖兵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全镇预警防范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预警防范气象灾害规划和年度预警防范气象灾害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等水害综合防治措施,保障灾害防范资金投入,加强灾害防范工作检查,督促灾害隐患整改,完善预警防范气象灾害相关资料(台账、图片等)。

(二)健全气象灾害防范工作机构。设立预警防范专门机构在镇应急办,建立专业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三)完善预警防范各项工作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排、先撤后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水害防治基础工作。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查清全镇范围内的含水层、地质构造情况,地下水的类型及补给、河流、排泄条件和动态变化规律,各含水层之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明地表水系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以及水利工程的现状、规划情况,掌握当地日最大降水量、历年最高洪水位等气象资料,填绘全镇水文地质图,为预警防范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调查核实全镇范围内的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开采历史情况、开采深度、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矿井中的积水区等情况,判断其对我镇是否造成威胁。

(五)完善水利设备设施。相关部门必须定期检查水库大坝及溢洪道口、拦河堰各类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排查治理水害隐患。组织力量,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前期的水文地质工作及资料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严格落实排查工作措施。在地势低洼地段等附近,应划出安全地段,制定防洪水安全措施。

(八)落实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要不断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做到机构、人员、装备、责任和措施五落实。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人民群众应对水害事故的能力。要加强对通讯、报警系统的建设,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应急救援队能够迅速取得联系。如果情况紧急,要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切断电源。

(九)强化汛期水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上级部门联系,加强与周边相邻镇的信息沟通,掌握危及全镇安全的灾害信息和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要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要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把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对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有效机制。

(二)严格监管,严格执法。需开展汛期及防治水工作专项安全检查;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及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恶劣气象条件下防治水害措施和预案是否建立;防汛物资、设备、器材、人员是否到位等。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进行重点跟踪,确保各项工作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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