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12H/2021-00048 发文字号: 来苏府发〔2021〕5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来苏镇 成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黄旗”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12H/2021-00048
发文字号: 来苏府发〔2021〕5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来苏镇
成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黄旗”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来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黄旗评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202176

(此件公开发布)


来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黄旗”评比

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区人居办、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来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黄旗评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对象

1.辖区内13个行政村。

2检查范围包括农村全域,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为乡村振兴重点村、永寒路两线、永峰路两线、沿永泸高速两线、沿临江河来苏段两岸沿线可视范围内区域。一般区域即农村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存在争议的村界交叉区域,由镇人居办负责统筹相关村进行协商,明确划定责任区域。

二、评比时间

每两月评比一次,每次按要求评选出红旗村3个、黄旗村1个。

三、评比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万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宋世莲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涂珍良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蒋承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蒋茂林    镇党委宣传委员

            肖    镇党委统战委员

            曾凡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如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

      员:镇纪委、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建环办(城建、交通)、镇建环中心、各村驻村组、老干部(罗学初)、老党员(康忠清)。

四、评比程序

1.红黄旗确定由月度考核和双月考评成绩组成,授旗仪式每两月举行一次。

2.月度考核由每月日常督查情况确定,由镇人居办负责组织实施;双月考评每两月组织一次,暂定时间分别为2月、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的中下旬。

3.双月考评由镇人居办和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黄旗双月考核评比工作。

4.双月考评小组按照评比考核表(附后)进行实地查看,按照五净检查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评选小组成员需要对检查情况用水印相机进行拍照留存与记录,并打分报人居办总存档。人居办根据汇总后存在的问题下发交办,并督促整改。

5.在完成所有村的实地考评后,评选出优秀(红旗)、不合格(黄旗)。红黄旗赋分标准及数量要求:13个行政村:每月的日常督查情况占比60%,双月考评占比40%;原则上红旗村不超过3个,黄旗村不少于1个。

6.评比结果报镇党政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后,下发评比结果文件进行通报。同时,由镇联系领导对红旗村、黄旗村进行授旗,并在各村办公地点醒目位置插放红黄旗,接受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7.黄旗村应在公布十五天内整改完毕,并由镇考评小组统一审查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撤旗。

五、奖惩措施

(一)奖励

1.获评红旗村1次的奖励工作经费到村0.2万元。

2.由上一个双月黄旗村经过整治后直接转为红旗村的,在红旗村0.2万元奖励基础上再额外奖励0.1万元。

3.在双月考评期间被区级督查扣分的村,红旗一票否决。

(二)处罚

1. 通报排名。为真实反映各村工作进展,及时查漏补缺加快进度,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每月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每两月对各村红黄旗评定进行一次排位,并在镇党委会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通报。

2. 约谈机制。对连续两次评定为黄旗的村,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对该村副主任约谈;对连续三次评定为黄旗的村,由镇长(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该主要负责人约谈。


附件:评价分值设定规则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分值设定

备注

专项考评

家园净

一个被检查单元不合格扣1分

对被检查单元按“家园净”全要素标准整体评价,全部合格不扣分,一项或多项不合格,按一个单元整体扣分。

田园净

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按“田园净”检查标准评价

道路净

发现日常保洁类问题,一处扣1分;

发现其它问题一处扣0.5分

按“道路净”检查标准评价;

日常保洁类问题指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乱倾倒。

水域净

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按“水域净”检查标准评价

林地净

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按“林地净”检查标准评价

检查任务落实情况

村级每周检查问题数至少20个。

检查任务数少一个,扣1分。



镇每月第2周和第4周集中开展检查;从整改期限到期日起计,7日内完成整改“回头看”

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扣5分


镇回头看认定为完成整改的问题,区级核查同一问题认定整改未完成时

发现一处扣10分


整改落实情况

公共区域日常保洁类问题,应当日内完成整改

发现一处未当天整改完毕,扣2分


其他问题整改应在发现或交办之日起15日内完成整改

超出整改时限,实行单日连续扣分直至销号。每超一天扣5分。


清洁户评选

每月在镇域范围内随机走访20户常住村民,开展清洁户评选知晓率和参与率调查。

走访调查中发现1户不清楚或未参加评选,扣1分;常住村民房前未张贴有评选结果认定标识,扣0.5分/处

“清洁户评选”从2021年7月份开始纳入考评

每月在镇域范围内随机查看20处清洁户评选公示牌

检查发现公示牌无公示信息,扣1分/处;信息未及时更新(公示牌未标明评选时间视为未更新信息)扣0.5分/处

其他扣分情形

被区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一次扣5分


被区领导点名批评的

一次扣10分


加分情形

农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区级及其以上通报表扬

区级一次加5分;市级一次加20分;国家级一次加30分

加分上限30分

在区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的

一次加5分

超额完成媒体宣传任务

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每刊发1篇正面宣传报道,加15分;在《重庆日报》《重庆日报农村版》、重庆卫视等市级主流媒体每刊发报道1篇正面宣传报道加10分;在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发布1篇加3分,区级媒体电视专题报道加5分。同一报道内容只加一次。

否决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因任务落实不力,被区级及以上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或被区级及以上领导点名批评的

年度终评直接纳入“一般”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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