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78467066P/2022-00049 发文字号: 临江府〔2022〕7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临江镇 成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78467066P/2022-00049
发文字号: 临江府〔2022〕7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临江镇
成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村(居)、镇直属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畜牧兽医协会: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及时建立有效免疫屏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临江镇人民政府根据《永川区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永动防部发【202203号要求,制定了《临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2299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永川区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永动防部发【202203,结合我镇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行动目标

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达95%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70%以上;狂犬病补免率达90%;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农村散养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100%,畜禽养殖圈舍、畜禽交易加工场所等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全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统一定为2022910开始至1020日结束。

四、工作内容

本次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会议、院坝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充分发动广大村(居)社干部和村民,采取走访询问、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排查,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有凝似重大动物疫病的,立即上报和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村(居)社要督促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加工等动物(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者要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在这次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中,对自己的养殖(加工)场圈舍、场地、用具、污染物全面实施大清洗、大消毒,并对污染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抓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一是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二是对养殖场(养殖大户)实行“指导性免疫”,由重庆市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工作人员指导养殖场(养殖大户),对所养殖的动物自行免疫;指导养殖场(养殖大户)自行消毒,由所在村社督促。三是对农村散养户养殖的畜禽、犬只,无法自行免疫的,由重庆市永川区兽医协会工作人员“代行免疫”、对农村散养户的畜禽圈舍“代行消毒”,由所在村社督促。四是指导畜禽交易、加工场所业主自行消毒,由所在村(居)社(点)督促。指导自行免疫、指导自行消毒、代行免疫、代行消毒的同时要做好强制免疫标识佩戴、填写发放《动物免疫证明》、填写《防疫档案》,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为确保免疫效果,镇农业服务中心采取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

(三)抓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监管。农业服务中心在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集中行动中,对全镇所有的养殖场(户)、畜禽加工点集中进行全面督查指导;集中行动完成后对全镇养殖场(养殖大户)、畜禽经营加工场所进行抽查;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的要求,对畜禽养殖场实施精细化巡查监管,督促养殖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养殖档案、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管理、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确保这次集中防控工作顺利、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农业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当前动物疫情动态,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畜禽交易市场、畜禽加工点、养殖场、以前发生过动物疫病片区的监测;各村(居)要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当前,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频繁,疫情跨区域传播发生的风险性很大,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动物检疫监督职责,严格执法,加强产地检疫和落地监管,严格把好动物生产流入、产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派出所一起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加大对收购、运输、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病死动物不入场(户)、不入市,不出场(户)、不上市,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杜绝传染病的传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辖区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各村(居)、辖区相关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实施,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密度,要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五不漏”。重庆市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具体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负责动物防疫质量(10月下旬由农业服务中心随机猪血样30份、羊血样30份、禽血样30份,抗体检测合格);负责防疫数据(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所有数据)上报和录入(平台录入)符合上级要求;秋防结束后,向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本次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工作总结一份。

(二)强化防疫监督。重庆市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工作人员每周要向临江镇农业服务必反馈上一周的防疫工作进度、防疫情况;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不定期进村(居)入户督导,确保此次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三)强化免疫申报。免疫申报是指需要进行强制免疫的畜禽由该畜禽的饲养人或业主向镇农业服务中心兽医工作人员或畜牧兽医协会工作人员报告申请,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兽医工作人员决定该批(只)畜禽由饲养人或业主自主免疫或由农业中心兽医工作人员(畜牧兽医协会工作人员)代为免疫。免疫申报充分强化了养殖场(户)的防疫主体责任,也是动物强制免疫的新举措;同时做好防疫责任片区的公示,明确监督管理、代为强制免疫责任。要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确保2022年底前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

(四)强化操作规程。在这次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中,防疫实施人员应当遵循能进则进、不能进则不进、能接触则接触、不能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严格遵循强制免疫操作程序、消毒操作程序,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人畜共同感染,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传播扩散。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形式开展免疫(见附件1)。

(五)强化物资管理。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要明确专人管理防控物资,严格建立防控物资台账管理;对强制免疫用疫苗要按规定运输、保管、建立入库出库领用制度、废瓶(或空瓶)回收制度;提高疫苗利用率,减少防控物资浪费、减少潜在威胁。

(六)强化信息报送。重庆市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准确上报这次防控工作各项数据,有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处理;应当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收录防控数据,并按照上级要求按及时、全面、准确填报重庆市畜牧兽医服务云平台,填报重庆市畜牧兽医服务云平台进度应当靠全区前五排行,准确度应当达100%。填报重庆市畜牧兽医服务云平台进度未达到、准确度未达到,限期改正,限期内仍未达到要求的报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指导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监督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认真做好防疫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做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操作培训,规范操作流程,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责任。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力等而导致本次防疫密度达不到要求的,未能按时完成防控任务的村(居),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临江镇人民政府,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进行防疫、未能进行及时防疫的村、社、户、畜禽,要进行补防和再防。对防疫实施人员打假针(没用疫苗或使用过期疫苗、失效疫苗)、不按免疫程序规定操作的,消毒不按比例配制药液、不按消毒程序操作的、敷衍了事的,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记录在案,拒不改正的(第二次督查发现视为),报临江镇政府处理;导致疫病传播的、人畜共同感染的,报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办公室处理;给养殖户,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重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考核。将本次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进行工作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报临江镇政府进行考核。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村(居)书记、重庆市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片区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核村(居)书记防疫密度,考核重庆市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片区负责人防疫质量(注:按协议进行考核)。


附件: 1.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2.江镇2022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时间安排


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畜禽要检疫、调入畜禽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


附件2

临江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行动时间安排

村(社区)

集中行动时间

农服中心督促指导人员

畜牧兽医协会防疫责任人员

备注

高滩村

高滩居民点

915-1020

18716319878

刘朝全

13883160865

刘家田

13996013546

陈廷树

13658305588

吴洪斌

18084000358

陈登权

13883133488

侯明国

13996006242

邱林

13983259439

陈远彬

13996181191

郑启国

13308316360

聂银忠

13618306333

片区负责人

吴洪斌

各村(居)要督促畜牧兽医协会防疫人员实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普安村

普安居民点

915-1020

隆顺村

临江居民点

915-1020

天星村

915-1020

兴隆村

915-1020

九龙村

915-1020

龙洞桥村

柏林居民点

915-1020

天堂村

915-1020

桂林村

915-1020

龙安村

9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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