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1-00113 | 发文字号: | 临江府〔2021〕8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 办公室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1-00113 | ||||
发文字号: | 临江府〔2021〕8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 办公室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临江府〔2021〕89号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辖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永川委发〔2020〕4号)相关精神,特设立临江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设立永川区临江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薛辉担任,副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王大春担任,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职能。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临江市场监管所所长潘峰担任,林其容为专职工作人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挂“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工作职责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市场秩序整顿,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4、组织对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分析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联合执法。
6、在镇政府领导下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7、完成镇政府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联勤联动工作范围;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2、加强与各村(社区)、部门及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3、协调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食品摊贩、小作坊、无证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等的综合治理,督促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和公示卡的发放等相关管理工作。
4、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规定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建立以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镇、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等各项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工作;落实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6、完成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等职能。
2、负责落实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绩考核。
3、负责审核、印发以镇政府名义发布或上报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文件。
4、协助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重要事项。
5、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查督办。
(四)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掌握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协助镇市场监管所开展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家庭宴席的备案工作。
2、在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药品安全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镇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3、定期收集和上报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信息;及时发现和上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违法线索或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收集并及时上报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和科普宣传,主动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政策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意识。
5、完成镇政府和镇市场监管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