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67G/2023-00001 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3〕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日期: 2023-01-1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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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3〕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日期: 2023-01-1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永川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编制《金龙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龙镇 2023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府办《关于印发永川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辖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辖区禁放成果,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刘仪任组长,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陈久全任副组长,镇应急办、经发办、规环办、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金龙派出所、教管中心、市场监管所,平安办、卫健办、规环办、各村、社区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龙派出所,由金龙派出所所长肖宏兵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徐荣键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镇应急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协调辖区LED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和飞屏字幕,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各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考核通报。牵头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同时做好燃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设置、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金龙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会同应急办以省道、县道为重点,依托已有的检查站和乡村交通劝导站,设立烟花爆竹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检查, 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运输车运输、超载、超速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指导小学、幼儿园等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本区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规环办:负责在小区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扩音器喊话等多种手段做好小区禁放宣传;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托建筑工地外墙开展禁放公益宣传,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改禁”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卫健办: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场镇区域内下水道、化粪池、沼气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在场镇广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告示牌,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要加强对街面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各村、社区:要在禁放区域和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并落实安全守护措施,燃放区域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确保禁放区禁得住、燃放区燃放有序;要在入村路口悬挂“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标语,利用广播连续播放《条例》规定;尤其是要在重点部位张贴醒目禁放标志,组织社长、小组长等干部和驻村民警走村入户上门讲解《条例》规定,针对群众上坟祭奠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禁放爆竹促和谐、文明祭扫保安全” 理念,提高群众遵守禁放的自觉性,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辖区、本行业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金龙派出所、应急办和各村、社区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2022 年 1 月 15 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金龙派出所、应急办等相关单位在金龙场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三)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安全风险。各职能部门、各村和社区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对禁放区、禁放场所及“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特别是综合执法大队和规环办等部门和社区及临近村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场镇及周边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金龙派出所、应急办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闲置厂房、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省县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落实禁放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院落、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巡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各单位加强领导值守和指挥调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应急处置人员、装备,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

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附件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1. 禁放烟花爆竹,共享绿色平安!

2. 禁放烟花爆竹,让年味更清新!

3. 文明城市新风尚,烟花爆竹禁燃放!

4. 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美丽重庆!

5.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人人争做文明市民!

6. 严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7. 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8.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9. 禁放烟花爆竹,守护平安幸福!

10. 何须爆竹辞旧岁,共享环保迎新春!

11. 爆竹燃放少一点,清新空气多一点!

12. 减少爆竹燃放,倡导文明新风!

13. 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

14. 禁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碧水蓝天!

15. 切勿使用家庭用车装载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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