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67G/2022-00022 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2〕2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2-03-23 发布日期: 2022-03-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永川区金龙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67G/2022-00022
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2〕2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2-03-23
发布日期: 2022-03-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永川区金龙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永川区金龙镇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永动防部发【2022】1号文件要求,我镇决定于2022年3月20日-4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金龙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和《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渝农发〔2022〕13号)、《2022年永川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永农委发〔2022〕24号,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2.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3月20日至3月22日为宣传动员、物资准备和防疫培训阶段。

2.实施阶段:3月23日至4月16日为全面免疫、消毒、普查阶段。

3.自查阶段:4月17日至4月20日为自查补漏和整改阶段。

4.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23日为总结阶段。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准备。

四、工作准备

1.镇政府负责组织召开防疫专题会议,出台防疫实施方案,落实防疫经费。经党委会决定,本次春防外包给第三方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组织实施。

2.各村(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防疫工作会议要求,以社为单位,安排带路、协助消毒工作人员1名。

3.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前准备好防疫物资,包括疫苗、消毒药。畜牧兽医协会及时采购和储备足够的注射器、针头、碘酒、药棉、犬夹钳等,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4.永川区畜牧兽医协会要以“拉网式、地毯式”开展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五不漏原则,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协会工作人员在实施过程中镇农业服务中心兽医人员不定时的进行抽查。

五、行动内容

1.突出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消毒。充分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责,在春防行动期间集中开展养殖、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大清洗大消毒。

2.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严格按照《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3.切实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场和种畜禽场(“两场”)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疫病传入传播。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培育扶持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格局。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流通企业、相关协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人员等资源,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多种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做好春防工作对于防范非洲猪瘟发生、传播、流行具有重要意义,积极争取政府对防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做好春防行动的组织、人员和经费物资保障工作。

2.畅通工作信息。落实专人负责收集行动进度,完善网络填报,反馈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坚持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3.强化行为规范。要加强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规范强制免疫疫苗储存保管和发放、领取记录等,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发生。要规范免疫、消毒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以及消毒不到位引发感染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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