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67G/2021-00151 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1〕5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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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1〕5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防发〔2021〕12号)要求,特制定了《金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龙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市、区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市和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化服务中心、教管中心、社会事务办(民政、卫健)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督促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2﹒加强力源加油站安全风险督导核查。应急办要持续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更新建设任务。

3﹒加强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卫健办、应急办、财政办等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存储点等涉疫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落实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人员及时安全疏散。

4﹒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文化服务中心、民宗、应急办等部门要组织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问题。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健全消防安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二)抓好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1﹒抓好特殊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针对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各村、社区及邮政、应急等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限期销案;组织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面对面”警示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2﹒抓好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各村社要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严查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规环办要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鼓励住宅小区运用智能化方式,设置电动自行车监控报警系统。

(三)遏制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建强基层力量。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经济、人口和火灾风险状况,因地制宜设立多种形式防火力量,镇应急办加强指导监督。要将基层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纳入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和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加快镇专职消防队,村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网格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

2﹒强化隐患整治。派出所、各村社,要加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规环办、应急办要谋划2022年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任务,并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消防管理长效机制。乡镇、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规环办、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3﹒加大执法力度。镇应急办要落实委托执法机制,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做到执法“清零”。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加大监管对象检查执法力度,2021年底前全部检查一遍。

4﹒强化消防宣传。镇应急办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公共LED显示屏、村村通广播等平台开展非接触性消防宣传,曝光火灾隐患,发布预警提示。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发动重点人群开展线上学习。组织网格力量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要逐户登记造册,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火灾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各村、社区要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分时段组织对居民院落、场镇、寺庙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市和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村、社区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5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化”推进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应急办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2月5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改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落实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查找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复杂技术难题。

(三)严格监管执法。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实现全覆盖,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检查核查。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文博单位、医院、养老院、学校等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强化专家示范检查、培养消防“明白人”、建强专业管理团队、突出科技赋能等措施,分类试点、打造样板,引导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五)严肃督导考核。镇应急办将会同镇督查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和年度消防工作检查重要内容,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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