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67G/2021-00149 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1〕4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日期: 2021-09-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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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金龙府发〔2021〕4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金龙镇
成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日期: 2021-09-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金龙派出所,镇应急办(道安办)、规环办、交通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7月份以来,我区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超过50%,受伤人数同比上升近40%,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当前暑期、汛期、假期“三期”叠加,为深刻汲取江津、綦江、奉节3起较大事故和G50高速公路渝北段租赁大客车自燃事件事故教训,按照“8.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和“8.5”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道路,通过源头严管、路面执法、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七个整治”,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精心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实现“零死亡”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区道安办指导下,成立由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陈久全任组长,金龙派出所所长张军、镇应急办主任简卫华任副组长,镇教管中心、市监所、规环办、交通办、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简卫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执法整治

整治重点:1.客车、面包车、校车超员,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2.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3.驾驶人的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1.现场查处客车、面包车的违法同比上升10%;2.现场查处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同比上升5%;3.现场查处摩托车违法同比上升10%;4.查处酒驾违法同比上升5%;5.零死亡。

整治措施:1.镇“6+5支力量”要进一步强化上路履职,派出所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2.镇道安办、金龙派出所夏季要组织力量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动态执法,扩大乡村道路管控面。

(二)强化酒驾醉驾整治

整治重点:私家车、摩托车、面包车等车型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1.酒驾事故起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5%;2.酒驾事故死亡保持为零。

整治措施:1.金龙派出所、公巡队要加大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查处力度。2.突出全区、全市、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按照区道安办调度,每10天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整治,提升严管高压势态。3.落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及酒驾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公安干警,严格身份核查、信息采集、情况上报和通报纪委4项机制。

(三)强化隐患清剿整治

整治重点:1.推进临水临崖临高坎隐患、事故多发点段治理;2.“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城区易积水道路排查治理;3.推进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隐患治理。

整治目标:1.临水临崖临高坎隐患治理达100%,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率达100%;2.治理完成平交路口隐患。

整治措施:1.镇交通办、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全面推进临水临崖临高坎路段护栏安装,未安装的全部落实临防措施;事故多发点段全部治理。2.镇交通办、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对“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夏季汛期道路隐患、场镇易积水道路以及公路长下坡、桥梁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摸排,并登记造册、加强督促治理。特别是对未投入使用、正在改扩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防发生事故。3.镇交通办要采取安装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治理公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四)强化责任追究整治

整治重点:以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

整治目标:惩治一批、打击一批、处罚一批不履行职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驾驶人刑事责任。

整治措施:1.对交通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控制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率达100%。2.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叠加处罚、顶格处罚,处罚率达100%。

(五)强化宣传警示整治

警示重点:围绕“百日整治行动”,曝光典型的违法及事故案例,警示源头及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以及交通参与者。

警示目标:震慑警示客货运企业、租赁客运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达100%;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

工作措施:镇道安办、文化服务中心要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组建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并在辖区30%以上的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并及时更新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推进。要将“百日整治行动”与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一并推进。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属事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定期研究推进,切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落地,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分析研判。针对今年事故、违法情况,镇道安办、金龙派出所等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分类分析研判农村道路的安全形势,把握本地事故规律特点,聚焦风险隐患,盯紧关键环节,提高整治效能。

(三)强化安全防护。各单位要加强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培训,配齐防护装备,严防发生执勤执法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执勤执法防疫工作要求,防止感染风险,保护执勤执法人员健康。

(四)强化执法规范。各执勤执法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要求,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执法原则,严格按照清单实行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常见违法先行提醒,注重人性化执法和说理执法,坚决杜绝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

(五)强化督导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围绕整治行动中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对措施落实的自查自纠。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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