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43D/2023-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红炉镇 成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炉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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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红炉镇
成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炉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炉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红炉府发〔202310

镇安委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各企业:

现将《红炉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20233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炉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3永川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永川府发〔20233 号),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 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永川 “2235”总体发展思路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有效防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因灾致人死亡(失踪)责任事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按照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要求,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2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工程设防能力。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

3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4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试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进一步厘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落实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等安全监管责任。

6规范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安委办、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其他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检查情况。

7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调整更新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8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着装,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教育培训、一线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9积极配合事故灾害调查处理。积极配合区、市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自然灾害调查评估

10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严格配合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按期通报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1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12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应急救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级出台的工贸行业企业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等地方标准。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重庆市永川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规定(试行)》,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评估,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企业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强化运用管理,实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的目标。

14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重点单位,水库、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公园、旅游景区、易涝区、林区等重点区域,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5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在高危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6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紧盯“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紧盯企业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环节,严格落实报批和专人旁站监督制度。燃气领域,强化燃气管道日常检查维护,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强化地下开挖管线布局交底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乡村旅游安全管理。

17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安全防线。

18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成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19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0.加强救援力量提升。坚持实战实用导向,加强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处置应对能力提升。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及时更新补充救灾物资,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调度,确保满足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严格落实“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21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区域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形成事故灾害信息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新格局。推动应急救援救灾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要开展重点检查,对高危企业、重点单位和各类大型活动等进行安全检测。

(三)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对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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