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43D/2022-0007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红炉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森林火情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43D/2022-0007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红炉镇 |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森林火情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森林火情
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红炉府发〔2022〕67号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各企业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森林火情火灾应急预案(试行)》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森林火情火灾应急预案
(试行)
—、总则
(一)指导思想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1〕120号)、《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永川府办发〔2022〕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红炉镇应对镇内森林火情火灾处置工作。
本预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镇机关部门、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 快速反应、协同协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森林火情火灾。
(三)主要任务
负责森林火情火灾的预警监测、早期处置及小火打早打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设立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 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万胜村、红石村、红庆村、龙井口村、会龙桥村、红欣社区、周家院社区、四合厂社区、新店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和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承担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扑火期间领导指示批示的接收、流转,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以及必需的车辆、值班人员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适时组织火情会商,下发各类文电,传达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具体扑救工作;根据扑火需要要求,紧急调拨扑火所需物资装备,调动扑火人员等;必要时牵头组织赴火场工作组,赴一线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财务办负责筹措和拨付防扑火救灾资金。协调补充防扑火消耗储备物资所需资金。
农业服务中心提供林区特别是火灾发生地域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查森林资源损失,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和威胁保护地资源及重要设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牵头开展区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森林火险早期预警监测,参与镇森林防火工作的会商研判,发生火情火灾后的动态预警监测工作。与扑火前保持通信联络,实时掌握火情动态、扑火人员部署等。
各村党委及村委会:严格按照防火责任书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好辖区群众,增强防火意识,管控好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准备好应急队员,开展日常培训,一旦有火情,要及时组织应急队员扑火,火情发生地的村坚持守好余火,确保不发生二次火情。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制定火烧迹地生态恢复方案。
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委员会:严格按照防火责任书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好辖区群众,增强防火意识,管控好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准备好应急队员,开展日常培训,一旦有火情,要及时组织应急队员扑火。服务镇统一安排,留守余火,确保不发生二次火情。
三、预警监测
(一)早期预警监测
根据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结合镇内林区植被易燃程度、地形特点、人文、交通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森林火险研判,为森林火情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二)动态预警监测
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后,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和植被种类、分布特点等实际,通过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及时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指办”)报送森林火险等级预警预报信息。
四、火情早期处置及小火打早打了
属森林火情初始阶段及小火处置范围,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及相关村、社,及时分析研判并指挥应急人员有效地开展小火处置工作。
(一)党政办强化值班值守,第一时间制作火情初报并发送至区森防指办,后续不定期制作火情续报;做好应急车辆等后勤保障准备,做好收集相关舆情及信息发布相关工作。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通知村、社核实火情并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早期处置工作。
(三)经核实为森林火情,镇火情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响应,按职责分工,及时开展扑火工作,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到位。
(四)农业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瞭望户、视频监控、护林员“天地人”于一体的火情火灾监测预警手段,实施动态预警监测,掌握火情并报告发展态势、气象、扑救动态等情况。
(五)当火熄灭或不属于小火处置范围,小火早期处置工作自动终止。当火场危险性大或者达到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森林火灾,打早打了力量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及小火打早打了力量主要包括村、社区、企业综合应急队伍。
五、做好森林火灾处置
发生为火灾后,按照区森防指决策部署,及早抓好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并做好动态预警监测。
六、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火灾信息,立即启动本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森林火情火灾全部扑灭后,按照相关规定,本预案应急响应随即终止,并及时告知各相关单位。
七、应急保障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快捷高效调拨配送应急物资。应急车辆及装备状态良好,接到通知后及时出动。
八、后期处置
(一)协助火情火灾调查评估。主要协助区应急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二)协助火案查处。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调查和查处。
(三)约谈整改。对人为森林火情火灾频发或早期处置不力的,由镇纪委及时约谈相关村、社区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责任追究。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火情火灾信息隐瞒不报、早期处置不得力等行为,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总结。森林小火扑灭或按照区森防指统一部署指导扑灭森林火灾后,及时分析、总结火情火灾发生原因、应对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九、附则
(一)预案演练。镇农业服务中心制定本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二)预案修订。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实际,适时组织修订。
(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