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87487237E/2022-00059 发文字号: 何埂府发〔2022〕4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何埂镇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5-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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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何埂府发〔2022〕4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何埂镇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5-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何埂府发〔202244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为推进何埂镇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胡    镇党委副书记

        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宋世彬  镇副镇长

        胡志刚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谢    副镇长

        罗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员:何    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厚鹏  镇财政办主任

        周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苟小容  镇卫生健康办负责人

        先承弟  镇卫生院院长

        邓祥黎  镇派出所所长

        苏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镇规建办负责人

        邓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    镇平安办负责人

        管明彬  镇经发办负责人

        张尔学  镇社保所负责人

        孔德会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吴恒亮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    何埂教管中心主任

        16个村(社区)党总支(党委)书记

公共卫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由苟小容担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事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和人口信息采集与监测等工作。

3.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4.推动组建居村(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织密社区网格服务体系。  

5.组织辖区村(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6.协助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7.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完善组织体系

各村(居)委会要根据镇人民政府文件,成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1.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之一,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

2.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一般为3—7人组成,辖区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地方,可以增设委员若干。委员会主任由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委员主要由乡村医生、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分片包段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小区(楼院)负责人等组成。公共卫生委员可协调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代表、村(居)民代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等资源,充实工作队伍力量。

四、建立工作制度

1.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  

2.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至少半年应向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每年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帮助、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20224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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