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18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18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永川区大安街道位于永川区东部,幅员面积8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12万人,辖区12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主要内设行政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环卫所。

2.人员情况:机关部门人员,编制人数124人,其中:行编56人,其中机关工勤3人;事编68人,公务员管理事业12人,在职人数119人,其中:行政45人,其中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64人,公务员管理事业9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未机构改革部门说明: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471.73万元,支出总计6471.7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548.30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场镇建设、公路建设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 869.37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场镇建设、公路建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630.8万元,占100%  。年初结转和结余840.9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4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1.37万元,增长 32.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场镇建设、公路建设等)。其中:基本支出2642.78万元,占总支出 41.19% ;项目支出3773.02万元,占总支出58.81% 。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55.9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7 万元,减少37.16%,主要原因民政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5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9.37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场镇建设、公路建设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5.67万元,增长54.05% 。主要原因是村级公路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0.9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1.37万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场镇建设、公路建设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760.67万元,增长75.53%。主要原因是村级公路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7万元,减少37.16%,主要原因是民政项目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9万元,占25.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费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29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76万元,占26.26%,较年初预算增加127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统发等相关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60.3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增加28.49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81.77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增加181.77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74.38万元,占4.28%,较年初预算增加224.89万元,主要原因是场镇清扫及建设等;

(7)农林水支1196.23万元,占18.65%,较年初预算增加5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一事一议及村干部人员保障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951.05万元,占14.82%,较年初预算增加951.05万元,主要是村级公路修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增加68万元;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增加2.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100.72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增加8.14万元;

(12)年初预算其他支出542.62万元,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98.12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49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79.7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配套费安排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33.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71万元,下降35.2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33.1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事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街道新成立了消防队,因工作业务需要新购消防车一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1万元,主要用公务车辆用油及维修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3.74万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接待费8.9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项目洽谈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06万元,下降86.25 %,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12万元,下降86.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新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16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03元,车均购置费33.15万元,车均维护费1.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83万元,下降19.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车主要是用于场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车及消防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6.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场镇清扫保洁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94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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