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2〕2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18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2〕2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2〕23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裴渝川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刘 刚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 主 任:刘万伦 大安司法所所长
委 员:杨 凌 平安办主任
樊桉兵 大安派出所所长
李文政 党政办负责人
丁振声 大安教管中心主任
周晓华 民社办负责人
刘 雷 财政办负责人
冯 昱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肖春梅 卫健办负责人
张怡然 团工委负责人
肖 宏 妇联副主席
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刘万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永川区社区矫正执法一中队蒋中芳、易廷秀、漆克健和司法所秦梦阳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
(三)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各村(社区)应参照大安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