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2〕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15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2〕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2〕7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安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相关部门:
《大安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已经街道第210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70号)文件精神,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我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标准
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
(一)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二)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三)符合享受我市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6〕63号)和市政府其他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要求,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街道应参保人数95%以上的参保筹资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裴渝川任组长,副主任彭渝川、组织委员赖媛任副组长,李文政、冯昱、刘雷、周晓华、肖宏、何祥灿、丁振声、樊桉兵、杜国荣为成员的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设立街道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彭贤惠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昱、田梅为成员,负责统筹全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参保筹资工作小组,由驻村(社区)领导任组长,驻村(社区)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任副组长,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民政社保助理员、各村(社区)居民组长为成员,负责各村(社区)参保筹资工作。
(二)明确职责
各部门、村(居)负责各自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的具体工作。
劳保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操作培训,营造参保筹资的良好舆论环境。协调区医保局解决参保筹资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收集各村(居)参保筹资相关情况,报经街道党政办进行督查。对各村(居)在出现居民医保参保筹资结束前,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区外(含市外)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保有效证明的,及时核减参保任务。
社事办负责核实提供民政资助对象名单,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筹资工作,并负责通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资助对象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办理相关参保登记手续。
财政办负责落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所需工作经费。计生办负责核实提供计生对象资助名单,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筹资工作,并负责通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资助对象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办理相关参保登记手续。
农服中心负责提供核实全额资助(一档)建卡贫困户名单,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筹资工作,并负责通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扶贫对象到户口所在地户籍地的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每天在乡村广播上宣传播放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教管中心负责辖区2022年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参保的推动工作,确保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保尽保,实现在校学生缴费参保率达到100%。
大安派出所负责及时开展已死亡人员及其他应注销户籍人员的户口注销工作,并提供各村(社区)户籍人口数据,以便准确核定各村(社区)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数据。
街道卫生院负责落实在全街道各村卫生室设立参保筹资工作站、点,协助街道做好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参保筹资工作。
四、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督查组
由各驻村(居)领导任组长,驻村(社区)组长为副组长,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时完成2022年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