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33988909A/2020-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大安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6-0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管理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33988909A/2020-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大安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6-0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管理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商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20〕46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管理

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管理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永川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管理

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工作方案

为建立长期有效的疫情防控机制,加强活禽交易和宰杀以及禽产品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精神,结合永川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活禽交易和宰杀全程监管,加强检疫检验管理,进一步完善活禽市场长效监管体系,强化禽肉冷链供应保障,确保上市禽类及制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指活禽交易和宰杀禁止区域,为永川中心城区沿一环路、永师路、凤龙大道、昌龙大道、和畅大道、文昌路、昌州大道围合区域(含道路)。本方案所指活禽,为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禁止区域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不得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在做好集中屠宰、冷鲜供应等配套保障前提下,禁止区域内现有活禽交易和宰杀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取缔。

(二)2020年内,禁止区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宰杀点,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实际,在符合环保、卫生、食品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的设定。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完成禁止区域内的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点的取缔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积极做好禽类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的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禽类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维护好市场秩序;区公安局、区交通局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活禽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区生态环境局要督促集中屠宰厂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区公安局依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我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等工作高效稳妥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积极、稳妥、高效实施。

(二)加快禽类集中屠宰厂(点)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要牵头负责禽类集中屠宰厂规划布局,提出相关建设标准、资格条件、工作流程,采取宰销结合的方式,满足市场供应。要综合国土空间规划、市场分布、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等因素,合理布局一批相对固定、具有一定隔离条件的禽类集中交易宰杀区域,满足辖区市场供应和长远发展需要。可依托现有的禽类屠宰企业,规范提升,扩大产能;可在有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内,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禽类屠宰车间;组织大型活禽产品销售企业,与有实力的禽类集中屠宰企业自愿结对、宰销结合,满足禽肉市场供应。全面落实禽类集中屠宰厂(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自检、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建立并落实禽类集中屠宰厂(点)上市禽类产品动物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证”制度。

(三)切实做好市场保障供应。区商务委要做好禽肉市场需求分析,积极组织货源。逐步完善从运输配送到消费末端的全程“无断链”禽肉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和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转换经营方式、转行经营,按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强与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合作,开展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业态,确保市场供应。

(四)加快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区级相关部门要针对禽类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各类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要建立集中屠宰标准体系,确保禽类集中屠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区商务委要完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改超”,建设一批“设施达标、环境整洁、安全放心、文明规范”的农贸市场;区市场监管局要完善禽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销售市场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技术服务保障,稳定禽业生产,以企业为依托,培育地方特色禽类品牌,推进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建立连锁配送系统,扩大知名度,推动禽业生产结构优化。

(五)做好经营者帮扶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实做细信访稳定工作,同步细化完善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和舆情监测预案,及时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守住社会安全稳定底线。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取缔活禽现场交易宰杀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效防控禽流感疫情等方面积极影响。同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各种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开展政策解读,倡导文明消费,引导公众及时转变活禽生鲜消费习惯,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将取缔活禽现场交易宰杀、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转变观念,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永规文〔2020〕007-区府办004)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