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4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4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永川区陈食街道位于永川区城区东部,幅员面积81.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3万人,辖区14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街道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划与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环卫站。

(三)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116人,其中:行政人员47人(其中: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6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在职人数98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其中: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5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退休人员83人(行政退休54人,事业退休29人)。合计财政统发人员18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53.73万元,支出总计4,153.7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1.59万元、增长7.27%;支出增加471.65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畜牧站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96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3.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3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26万元,占总支出的52.95%;项目支出1,899.87万元,占总支出的47.0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5.60万元,较上年减少7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建设支出结转下年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52万元,增长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3.52万元,增长41.05%。主要原因是畜牧站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支出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7.98万元,增长43.70%。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04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支出增加127.52万元,畜牧站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56.01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7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5.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往来款垫支未转回;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80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7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5.20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34.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73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支出增加和绩效考核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43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4.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3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87.7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7.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清洁乡村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922.4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2.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25万元,主要原因是畜牧站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76.00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经费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9.68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万元,主要原因是畜牧站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0.82万元,较上年增加39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绩效考核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57.43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经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99.87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899.8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优抚、党建群团、安全维稳、招商引资、清洁乡村、场镇清洁、村(居)经费保障、农村人行便道建设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另外有部分维修费暂时未结算;公务接待费39.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友邻单位交流学习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16批次,4,12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67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街道强化预算约束,科学执行资金使用进度,注重资金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各类项目加强资金监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使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场镇保洁服务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强化预算约束,科学执行资金使用进度,注重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农村一事一议经费230万元等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4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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