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111 | 发文字号: | 板桥府发〔2021〕10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111 | ||||
发文字号: | 板桥府发〔2021〕10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有效性: |
板桥府发〔2021〕105号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小组的
通知
各村、镇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成立板桥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周 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付林碧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盘 宏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孔德林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冠楠 镇党政办主任
余和荣 镇人大办主任
杨书波 镇平安办主任
王 敏 镇纪委副书记
黎朝波 镇应急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办,黎朝波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易自常、侯良涓为办公室成员。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