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8-02

永住建委〔2023〕78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结合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通知,以及各镇(街道)计划申报情况,现将2023年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务必提高认识,把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强力有序推进。

二、各镇(街道)要扎实做好对象认定、住房安全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

三、各镇(街道)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及时分解实施本批次危房改造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3年底前全部开工,2024年5月底前全部竣工(2023年12月底前竣工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因灾受损房屋的改造任务要在2023年11月底前全部竣工。

四、各镇(街道)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附件:永川区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表

重庆市永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川区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表

序号

镇街

总数(户)

农村低收入群体类型(农村C级危房户)

农村低收入群体类型(农村D级危房户)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户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户

1

南大街街道

5



2



1




2





2

茶山竹海街道

1



1












3

卫星湖街道

2










2





4

陈食街道

4










4





5

大安街道

4



1







3





6

三教镇

2






1




1





7

朱沱镇

5



1

1


1





2




8

双石镇

2










2





9

临江镇

11



4







6



1


10

何埂镇

21



3

2






9

7




11

来苏镇

2










1

1




12

仙龙镇

7



2

1






4





13

红炉镇

3










3





14

青峰镇

7



2







2

2


1


15

松溉镇

3










3





16

金龙镇

13










9

4




17

板桥镇

13



3



1




3

3




18

吉安镇

1










1





19

五间镇

3










1

2




20

中山路街道

0















21

胜利路街道

0















22

永荣镇

0















23

宝峰镇

0















合计

109

0

0

22

4

0

4

0

0

0

56

21

0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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