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永住建委〔2023〕20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现就申报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
一是请各镇街对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二是《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明确纳入2023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二、加强信息对比
一是请各镇街自行对接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对镇(街道)摸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需求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确保农户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在完成大数据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如实填写《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
三、逐户录入信息
请各镇街道将已纳入2023年第一批、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动态监测信息,逐户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网址:http://183.230.224.176:8089/ZJBWFGZ/NWF/main/Login.aspx)。
在录入动态监测信息时,应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监测”模块内,由乡镇逐户完成“村级用户排查”(“申请保障措施”选择“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保障年度”选择“2023年”)、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逐户完成“区县级用户审核入库”。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2.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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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 ||||||
镇(街道):盖章 |
联系人及电话: | |||||
序号 |
农村低收入群体类型 |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 | ||||
C级 |
D级 |
无房户 |
小计 | |||
1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
脱贫不稳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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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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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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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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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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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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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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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户)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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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姓名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身份证号码 |
低收入群体类型 |
危房类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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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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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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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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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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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低收入群体类型分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指经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指稳定脱贫户)。2.危房类别分为C级、D级、无房户。3.表格行数如不够,可自行添加。 | ||||||
联系人: |
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