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2-0009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2-0009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本辖区责任范围内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排水检测管理、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乡镇污水处理和城市排水防涝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指导工作;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区住房城乡建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739.37万元,支出总计5739.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6.04万元,增长17119.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核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增长率较高。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73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6.04万元,增长17119.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预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增长率较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9.3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73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6.04万元,增长17119.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预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增长率较高。其中:基本支出90.75万元,占1.6%;项目支出5648.62万元,占9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39.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06.04万元,增长17119.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预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增长率较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04万元,增长14989.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无项目支出预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2.77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项目内部调剂,年中新增下达上级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04万元,增长14989.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预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增长率较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2.77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内部调剂,年中新增下达上级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3.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减少7.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5012.65万元,占9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3.08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下达上级专款,项目内部调剂,将污泥无害化处置费项目支出由城乡社区支出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排水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相关人员同年7月划转至我中心,8月起支出人员经费,上年度决算数仅为5个月人员经费支出数,因此增长率较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加159.4%,主要原因是排水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相关人员同年7月划转至我中心,8月起支出公用经费,上年度决算数仅为5个月公用经费支出数,因此增长率较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0.00万元,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预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费用增长较高。本年支出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0万元,我中心于2020年3月正式成立,2021年起独立预算,上年决算数仅含人员经费,无项目支出,因此费用增长较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数持平。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度本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648.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实施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总体运行良好,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星     4948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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