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2-0008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标题: |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巡逻大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2-0008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
标题: |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巡逻大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巡逻大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巡逻服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巡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12.44万元,支出总计1312.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4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79.44万元,占97.5%;项目支出33万元,占2.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2.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04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3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3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35万元,占7.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56.41万元,占4.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1073.85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3.83万元,占6.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257.3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万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发生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21年转岗培训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因我单位是新独立核算单位,无国有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度本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聂勋能 联系电话:4950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