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04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三教产业园永乐二支路道路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4-0004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三教产业园永乐二支路道路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渝初设永〔2024〕11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于三教产业园永乐二支路道路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北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三教产业园永乐二支路道路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和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三教产业园永乐二支路道路及附属工程位于重庆永川工业园区三教产业园三教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546m,路幅宽度14m,其中车行道7.5米,人行道3.25m,双向两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包含道路行道树)、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景观(土建+植物)、高边坡防护、管网(雨污水、电缆沟土建、景观给水、通讯)、道路照明等。

二、审查意见

1.在设计依据中应补充《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2019版)》等现行地方要求。

2.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它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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