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21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西部科技影视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21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西部科技影视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渝初设永〔2023〕30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西部科技影视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惠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请审批的西部科技影视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申请和重庆大有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西部科技影视基地工程位于永川区世通大厦南侧、盛安路西侧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24895.00㎡,总建筑面积为23323.21㎡。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影视拍摄及配套用房,地上4F,建筑面积10936.02㎡,地下建筑面积1397.72㎡,多层钢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含摄影棚、录音棚、接待大厅、影视展厅、置景仓库及室内外装修等。
二、审查意见
1.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专家审查意见。
2.施工图设计请严格执行重庆市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和BIM设计等相关规定。
3.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它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