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3-0009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
标题: |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永川)应急罚当〔2023〕危化 1084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3-0009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 ||||
标题: |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永川)应急罚当〔2023〕危化 1084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永川)应急罚当〔2023〕危化 1084号
被处罚单位: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永泸高速兴隆服务区南侧加油站
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重庆市永川区***蒋家坝 邮政编码:4021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 职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1398***1335
违法事实及证据: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交更营业执照,变更负责人,但至今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
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决定给于 罚款贰仟元整 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见打√处):
□当场缴纳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工行永川支行 ,账号31000***0768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永川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永川区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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