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23 发文字号: 永信办发〔2022〕1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信访办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办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23
发文字号: 永信办发〔2022〕1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信访办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办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办理

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2022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有关要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应达到100%。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结合我区存在的薄弱环节,现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切实保障工作力量。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重庆市智能信访工作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每天应登录系统查看,及时处理待办事项,坚决防止超期受理、办理。

二、严格把握时限要求。信访事项应自登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出具受理告知,60日内办结。另外,上级交办事项30日内办结,督办事项应在20日内办结送审。

三、严格申报退程序。各单位在收到区信访办转送、交办事项后,如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责任,应在24小时内申请退回。退件前应先与区信访办经办人员沟通,说明退件理由,并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申请。经区信访办同意后,才可退回。

四、严格规范登记和录入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送达和附件上传等各环节,要做到录入要素齐全、受理办理依法分类、附件上传命名规范,确保每一个信访事项程序完备、处理规范。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20227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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