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21 发文字号: 永信办发〔2022〕1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信访办 成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转发国家信访局关于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21
发文字号: 永信办发〔2022〕1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信访办
成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转发国家信访局关于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转发国家信访局关于初次信访事项

办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压实首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国家信访局近日印发了《〈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的通知》(国信发〔2022〕15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培训指导,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202288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