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72 发文字号: 永肺炎指挥部〔2022〕2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卫生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72
发文字号: 永肺炎指挥部〔2022〕2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卫生
有效性:




永肺炎指挥部〔2022〕23号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市民朋友们:

自3月17日以来,在全区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已在重点区域范围内完成三轮核酸检测,基本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风险总体可控。为全面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果,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有关要求,加强分类管理。

二、社区和小区居民在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的前提下正常出入。市外来永、返永人员要按照《来渝返渝人员和离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3月18日)》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各项措施。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控,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各类餐饮经营性场所堂食按照50%限流开放。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各类生活服务性行业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保持一米线等管控措施,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严格佩戴口罩。

四、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五、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在遵守防疫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支持帮助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3日0时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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