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日期:2024-04-24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口头、书面、电话、短信、网络等适宜方式,通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品种、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鼓励实施分时预约,合理安排单位时间内服务的受种者人数。

3.每月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档案进行1次查漏分析,并及时通知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证,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三、服务流程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疫苗种类

接种年(月)龄

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9月

18月

2岁

3岁

4岁

5岁

6岁

乙肝疫苗

1

2

3

卡介苗

1

脊灰灭活疫苗

1

2

脊灰减毒活疫苗

3

4

百白破疫苗

1

2

3

4

白破疫苗

1

麻腮风疫苗

1

2

乙脑减毒活疫苗

或乙脑灭活疫苗1

1

2

1、2

3

4

A群流脑多糖疫苗

1

2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

1

2

甲肝减毒活疫苗

或甲肝灭活疫苗2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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