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2-0030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07-16 发布日期: 2022-07-16
标题: 2022年永川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2-0030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07-16
发布日期: 2022-07-16
标题: 2022年永川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2022年永川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2022年在全区公共场所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周明

副组长:谭德平

成  员:阳晓、邓冬、刘颂、唐璐

    二、实施内容

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中实施范围、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全面开展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共评定为A、B、C三个等级。

三、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2022年5月底完成)

(1)积极开展宣传,使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重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广泛营造业主支持、群众知晓的良好工作氛围。

(2)强化学习培训,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达到熟练掌握量化评分表的内容、使用方法,及时对单位开展培训、指导和评价。

2.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9月底完成)

发放相关表册,督促各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要根据考核评价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

3.审核评定阶段(2022年11月底完成)

根据业主自查和整改情况,结合实地察看,支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依照量化评定表进行审核。

4.公示阶段(2022年12月底完成)

被评定为A、B、C等级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公示,发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5.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完成)

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开展年度总结,连同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法总队公卫执法一支队。

四、实施办法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每次监督工作都要用量化评分表确定分数,根据分数及时变更卫生信誉度级别,监督频次也随之做相应调整,以实现动态监管,卫生管理水平下降的应予降级处理。

建立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档案是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的具体体现,也是每个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真实反映。档案应详细记载公共场所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每次检查评定分数和信誉度级别等内容,作为我支队卫生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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