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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3-0005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3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2023年3月,我委对部分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对其中4户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现将处罚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永川区20233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公示汇总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39日

                     永川区2023年3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公示汇总表
序号单位名称文号处罚案由处罚内容
1永川区宏泰足浴服务部永卫公罚〔2023〕8号永川区宏泰足浴服务部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
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警告并罚款500元
2永川区清英足浴中心永卫公罚〔2023〕9号永川区清英足浴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
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警告并罚款500元
3永川区高强理发店永卫公罚〔2023〕10号永川区高强理发店未依法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警告并罚款2000元
4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永卫公罚〔2023〕11号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警告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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