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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3-0001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02-23 发布日期: 2023-02-2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2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2023年2月,我委对部分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对其中5户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现将处罚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永川区20232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公示汇总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23日

      永川区2023年2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公示汇总表
序号单位名称文号处罚案由处罚内容
1永川区九兰保健养生店永卫公罚〔2023〕7号永川区九兰保健养生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警告并罚款500元
2重庆蒙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永卫公罚〔2023〕6号重庆蒙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警告并罚款500元
3永川区维卡理发店永卫公罚〔2023〕4号永川区维卡理发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警告并罚款500元
4永川区韩伊时光美容院永卫公罚〔2023〕3号永川区韩伊时光美容院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警告并罚款500元
5重庆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永川萱花路店永卫公罚〔2023〕5号重庆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永川萱花路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警告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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