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近期,我委对辖区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罚。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现对被处罚的个人进行公示。
附件:永川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统计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永川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统计表
序号 | 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永卫医罚〔2023〕1号 | 钟运才 | 非医师行医 | 1. 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2. 没收药品、器械; 3. 罚款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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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卫医罚〔2023〕2号 | 苏光清 | 非医师行医 | 1.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2.没收药品、器械; 3. 罚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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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卫医罚〔2023〕3号 | 黄森虎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设诊疗场所案 | 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2.罚款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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