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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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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2-0045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进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近期,辖区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现对被处罚单位进行公示

附件:永川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统计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212日

附件

永川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统计

序号

文号

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内容

备注

1

永卫医罚〔2022〕58号

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名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间未佩戴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022.12.9

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


2

永卫医罚〔2022〕64号

唐豪

非法行医

2022.12.7

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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