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

日期:2023-06-01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案件情况

一、重庆X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污染土壤案件

重庆X科技有限公司将废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外倾污染土壤生态环境经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 应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180454202010,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202010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二、邬X、常X等6人在原西山监狱旁西山大坳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X等人将含油危险废物外倾污染环境。经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评估,应依法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889979元。20217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已于20217月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三、永川区来苏镇谢X砖厂倾倒危险废物案件

重庆市永川区谢X砖厂将含油泥浆外倾污染土壤环境造成污染。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评估应依法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198552620217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已于20216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四、潘X非法处置含油白土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X非法处置含油白土危险废物污染生态环境。经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评估应依法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1794160202011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已于202011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五、重庆市永川区陈X等人污染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重庆市X玻璃有限公司职工陈X等人黑褐色油水混合物排入流污染水体。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应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为207407元。20225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已于20227月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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