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7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日期: 2022-09-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湿法脱硫清洁生产综合技改项目的批复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7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日期: 2022-09-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湿法脱硫清洁生产综合技改项目的批复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永环发〔2022141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湿法脱硫清洁生产

综合技改项目的批复


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展的湿法脱硫清洁生产综合技改项目相关验收资料收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湿法脱硫清洁生产综合技改项目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湿法脱硫清洁生产综合技改项目是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及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通知》(渝财202011号)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实际投资1366.6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4600t/d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在熟料煅烧工艺环节产生SO2,原来采取电石渣干法脱硫工艺进行处理,现拟在窑尾新建一套湿法脱硫成套系统进行深度治理,改造前,SO2排放浓度为190mg/m3左右,系统建成后,窑尾SO2排放浓度实现超低排放,浓度低于35mg/m3,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16)要求限制30%以上,年可减排SO2106

经专家组现场勘察及对你公司提供的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相关合同、票据及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重庆隆宇2021YS09002)等资料审核,该项目改造完成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16标准排放限值。专家组审核意见为合格,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湿法脱硫清洁生产综合技改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1. 你公司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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