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08号人大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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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环函〔202248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

关于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108人大建议的复函


刘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双石小企业创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支持的建议》(第108号)收悉,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经调查,在双石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污水处理厂,是有效治理基地废水污染,降低废水处理成本的有效措施,对促进创业基地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我局在创业基地开展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上给予了积极支持,已经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纳入了规划环评的内容。

二、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主管部门为规资局和住建委,我局将积极配合双石镇人民政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努力促进创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早日落地。

三、在建设资金方面,我局已经将创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向市生态环境局争取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给予该项目资金支持。

在此,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蒋洪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69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239584705

邮政编码:402160






抄送:区人大人事工委,区政府督查办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26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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