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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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环函〔202037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建议的复


杨代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02号)收悉,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区饮用水源现状

我区现有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要求划定了保护区,每年按要求进行了水质监测,其中城市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其余水源地每年监测1次,监测数据显示,孙家口水库、上游水库等城区水源地达标率100%,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90%以上,符合重庆下达的任务要求。

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一)全面实施整治工作。一是实施规范化建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规范,我区从2018年起,逐步对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确界立碑、警示标志标牌设置、视频监控安装等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21个水源地已完成,其余62020年全部完成。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我区出台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案”整治方案》,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进行清理,取缔了一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坑塘32个,整治二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坑塘14,完成金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公路应急设施工程建设,完成孙家口水库中咀居民集中点污水收集池建设。三是全面实施面源污染整治工作。目前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收集处理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均收集通过三教、何埂、双石压缩站运输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同时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增效行动,2019年,农药利用率38.8%全年化肥使用量5.83万吨,主要肥料利用率40.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8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4.1%,达到了重庆要求,有效降低和减少了化肥农药对水源地污染的风险。

(二)加大宣传监管力度。一是定期公开信息。按照重庆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每季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分别向社会公开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城市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信息和城市用户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信息是大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党媒、双微一站等宣传阵地全面展示生态环保措施和成效,营造我区生态保护、水源保护良好氛围201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在各类媒体共发布信息4693条。联合区级13个部门、23个镇街、471所中小学校开展各类大型生态环保宣传活动30余次,推广教育资料20余万份,30余万市民受益。我局还成功获得2019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品质之星”荣誉称号。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及相关镇街不定期巡查,检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否存在垂钓、游泳、网箱养鱼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三)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情况。2018年,我区出台了《永川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永川府办发〔201892),按照“水质变好下补上,水质变差上补下”“谁污染、谁补偿,谁改善、谁受益”,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原则,以镇街(园区)为责任主体,建立了全区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市率先启动实行全区各流域镇街横向生态补偿,目前补偿支出最多的镇街达到95万元。同时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饮用水源保护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二是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对取水单位和个人(年取水3000立方米以上)征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0.12/立方米。我区现有取水企业70多户,年取水量7000万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840万元,全部存入区财政局专用帐户,由区财政局实行专款专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改善辖区供水环境。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新建一批水源工程,整治现有水利设施,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把保证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加大饮用水源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饮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

(三)继续做好面源污染防控。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动、以面推动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逐步强化农村污染防治力度,树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提升农村居民环境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继续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优化生态补偿机制,督促镇街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同时联系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督促镇街将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饮用水源保护等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上。

(五)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按照重庆要求,及时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同时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

此复函已经蒋洪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邮政编码:402160

联 系 人:陈  刚

联系电话:02349584705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0410日    

抄送:区人大人事工委,区政府督查办。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0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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