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3-002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3-0020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批复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内容符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第38号令)有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二、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1项。在审核过程中,15项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共计投资4.69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147.1万元。1项中/高费方案实施完成,实施费用为35万元,产生经济效益63.23万元/a,通过方案的实施,减少了空压机用电97.27万千瓦时/a,减少碳排放565.14吨/年。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目标均已达成,审核后的清洁生产水平在原有基础上略有提高,在节能降碳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你公司要强化企业清洁生产监督,继续加强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建立促进实施清洁生产的管理制度,将持续清洁生产理念贯彻到企业日常的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落实持续清洁生产计划,以实现更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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