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1-00857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 标题: | 茶山竹海风景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1-00857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
| 标题: | 茶山竹海风景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有效性: | |||||
茶山竹海风景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案情简介】
潘某安经营的防水材料作坊在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在永川区茶山竹海4A级风景区偷偷生产防水材料,2019年6月,擅自将重庆阿尔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使用后的21吨左右含油白土用于生产防水材料。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涉案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并向司法机关进行了移送,启动了生态损害赔偿。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潘某安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款1万元。2021年6月,该作坊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了验收。
【调查处理】
2019年6月13日,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公安局在对永川区茶山竹海4A级风景区进行巡查时,发现潘某安经营的防水材料作坊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将重庆阿尔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使用后的含油白土21吨左右用于生产防水材料,现场存有危险废物废弃氯丁胶、废弃粘合剂、密封剂、含油白土及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等约30余吨。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潘某安防水材料作坊涉案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并将涉嫌环境犯罪有关证据进行了司法移送。
2019年6月14日潘某安被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潘某安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20年11月13日,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委托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受损土壤面积为1430平方米、体积为717立方米。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检察院依法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与赔偿义务人签订了赔偿协议,明确由赔偿义务人重庆阿尔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潘某安依法共同通过修复生态环境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义务人按要求清理现场遗留危险废物31.55吨,清理石油类污染土壤812.08立方米,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达到生态环境修复目标。
【案件启示】
一是行政与司法有效联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行政+司法”联动机制,环境执法在第一时间和公安机关联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环境执法“慢半拍”的情况。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和永川区公安局对案件证据收集和违法行为核定进行了联动处置,并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该案件,提供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为该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配套办法运用及生态损害赔偿全面落实。该案件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及生态损害赔偿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了实处,除对涉案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外,还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了刑事审判,并依法依程序开展了生态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