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3-0003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文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3-0003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文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水文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调查评价。

2、负责水情预报,根据水雨情及水量的实时监测,进行洪水预报,提高全区城乡防洪抗旱预警能力。

3、负责对全区水文站点监测数据进行资料整编。

4、负责全区水文站点的运行维护。

5、负责水文巡测基地覆盖区域范围内的水文巡测、水文应急监测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5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79万元、上年结转6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151.29万元,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业主单位由水文中心调整为水利站,减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7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151.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169.2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2万元,比2022年减少21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9万元,比2022年增加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增加工资及社保缴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8.23万元,比2022年减少2169.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业主单位由水文中心调整为水利站,2减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水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2年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2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水文设施建设验收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未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8.2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誉  联系方式:电话023-4956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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