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3-0003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3-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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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区级直管水库运行维护、调度运用、大坝安全监测及防洪抗旱具体工作;区级直管水库综合开发利用;区级直管水库水质保护和保护范围内水土保持工作;区级直管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大坝应急预案、运行调度规程等相关工作;区级直管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更新改造、除险加固等工作;区级直管水库划界工作等。

2.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库移民和后期扶持政策,开展后期扶持项目建设。

(二)单位构成

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41名。加挂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牌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00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5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64.35万元、上年结转1587.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61.78 万元,主要是增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00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27.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8.7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45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6.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61.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9.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81.5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0.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0.99万元,比2022年增加246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57万元,比2022年减少119.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使工资及社保缴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47.42万元,比2022年增加312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水库生态维护和运行管理、国有公益性水库维修养护、水库监测和防汛抢险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2.28万元,比2022年减少224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调整为水利站,减少后期扶持基金拨款等。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移民补助和生产扶持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5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47.4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穆荣飞,联系方式:电话023-4982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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