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3-0010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10-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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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10-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水许可〔2023118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

取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和《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基本情况

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位于永川区南大街街道谭家坝村花椒田村民小组,项目总取水量为19.10万m3,取水主要用于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钻井、洗井、压裂作业用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同意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从临江河取水。

本工程年取水量19.10m3,取水采用离心泵从南大街街道大南村沙板桥临江河左岸提水,通过管道输水至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场地。

三、取用水合理性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取水水源为临江河。本项目取水时段为2023年8月至10月,主要用于黄204H3平台钻压试一体化项目钻井、洗井、压裂作业用水,用水总量为19.10万m3

四、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工程总取水量19.10万m3,取水水源为临江河,供水保证率P=90%。

据《报告书》,于本项目取水时段8月至10月,南大街街道大南村沙板桥取水口处扣除生态用水、其他取水方用水以及本工程拟用水量后仍有富余水量,取水水源处来水量能够满足本工程的用水要求。

五、节水评价

《报告书》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指标的分析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的分析。

六、退水方式

项目供水区域产生的退水分为两部分:运行期工作人员生活退水和本项目生产退水。本项目生产退水外运至大足万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工作人员生活退水主要通过化粪池进行生化处理后回灌做农用。

    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均较小。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二)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39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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