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3-0004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5-11 发布日期: 2023-05-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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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5-11
发布日期: 2023-05-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罚字〔2023〕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水罚字〔2023〕2号

案件名称

周后应在小安溪河子庄村观音桥河段非法开挖泥沙案

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

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个人

周后应

身份证号码

5102**********7196

住址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子庄村朝门村民小组37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子庄村朝门村民小组37号村民周后应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7日,在永川区永荣镇小安溪河子庄村观音桥河段管理范围内采挖泥沙量约160吨,卖给荣昌区一矸砖厂,未向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永川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该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

处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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