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4-04

今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市、区工作部署,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牢牢把握阳光政务、化解矛盾、助民惠民等重点内容,加快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顾

(一)精心部署,专人负责

在全年工作规划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人员、经费两方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力开展。一方面,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各科、所、室、中心自主报送,办公室统一审核统计,实现职能工作全覆盖,统筹把关提质量。另一方面,落实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关于信息稿件奖励的方案》,根据媒体社会影响力的不同,形成梯级奖励制度,实现信息公开“质”“量”共赢,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深入开展。

今年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209,其中,在法制日报、重庆法制报、重庆法制、重庆司法行政、永川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共发布信息41条,在法制网、中国长安网、重庆司法行政网、西部普法网、西部律师网、重庆长安网、永川政府门户网等网络平台上共发布信息168条。

(二)丰富内容,公开及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及规范地公开了我局的五类信息: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群众,满足群众的法制需求,我局创新性的开展“套餐式”普法,在全面开展搜集法制需求的基础上,以我局各项职能工作为渠道,以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册、现场宣讲等为平台,及时有效的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了针对性,实现了信息公开向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渗透,体现了司法惠民。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内容主要涉及年度工作计划、长远规划等;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06条,内容涉及普法宣传、公证、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队伍建设等;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

(三)加强界定,查漏补缺

    为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在极力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的同时,着力抓好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各领域分布不均衡;三是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方面的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广泛利用各种渠道,不断整合资源,采取各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更大程度上便民、为民。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围绕五类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思路,均衡公开力度,突出重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内外密切配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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