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3-0014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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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调等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40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财务审计科、2022年增加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科(永委编委〔2022〕415号),共8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2.67万元,支出总计1,072.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6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306.65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65万元,下降22.2%,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2.6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2.6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06.6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二是上年度含用电增容工程经费77.2万元、行政服务B区建设经费93.8万元等一次性项目。其中:基本支出645.54万元,占60.2%;项目支出427.14万元,占39.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2.6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6.6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二是上年度含用电增容工程经费77.2万元、行政服务B区建设经费93.8万元等一次性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6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二是上年度含用电增容工程经费77.2万元、行政服务B区建设经费93.8万元等一次性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4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6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二是上年度含用电增容工程经费77.2万元、行政服务B区建设经费93.8万元等一次性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4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5.71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73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12.86万元、乡村人才振兴6万元、行政服务B区运行经费5.06万元、人力社保管理专项经费18.08万元、人力社保工伤考评专项经费52万。

(2)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出1人。

(3)农林水支出42.3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是增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永财农〔2022〕94号)。

(4)住房保障支出39.3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出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减未休假补贴19.7万元、年中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0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4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减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年中人员调出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接待费、公务车辆运维支出得到较好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车辆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按规定派车、用车、管车。

公务接待费4.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国内其他省市人力社保局人员来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所产生的接待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在涉及接待费用申报、审批环节采取系列措施严控接待费按规定标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和人次均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4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5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导致会议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导致培训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4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减公用经费综合定额23万元,年中人员调出1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巴蜀工匠”杯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大赛场地搭建服务采购和办公电脑等设备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038.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舒畅         023-498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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