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2-0029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2-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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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有效性: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办理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受理、处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与其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印鉴、有关文书、档案等;负责聘任、解聘专(兼)职仲裁员;办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40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调解仲裁庭共3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29.18万元,支出总计22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4.54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2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2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仲裁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6.27万元,占72.5%;项目支出62.91万元,占27.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1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仲裁办案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仲裁办案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奖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仲裁办案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奖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0.42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奖金。

(2)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占3.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占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及职务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3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但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费0.0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均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均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均持平。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来我单位进行调研及工作指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但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0.06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1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虽疫情有所缓解,但市外培训多在线上开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0.8%,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2.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何晓燕,023-49566589。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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